AIGC视频创作中的人类主体性重构:基于两种创作范式的比较研究 - Hooper 的博客
2026-05-20 · 南京 · 8 分钟 ·

AIGC视频创作中的人类主体性重构:基于两种创作范式的比较研究 - Hooper 的博客

摘要

本文提出 AIGC 视频创作中存在两种根本性的创作认识论范式:控制型范式涌现型范式。前者以人类经验为中心,将 AI 视为须被驯服的工具;后者以 AI 能力为起点,将创作定义为在未知产出中筛选与发现。两者的分歧不仅关乎方法,更触及创作主体性、创新本质和艺术所有权等根本问题。本文从哲学、技术与社会三个层面系统分析两种范式的理论基础、实践逻辑与深层张力,并指出这一分歧实质上是 AI 时代人类对"何为创作"这一元问题的两种根本回应。研究表明,这两种思潮各有其认识论依据,过度偏向任何一方都将导致创作实践的异化,而两者之间的批判性对话,正是 AIGC 创作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。

关键词:AIGC;人机协同;创作主体性;涌现性创新;工具论;创作认识论


一、引言:从"用AI工具"到"与AI共创"的认识论断裂

生成式 AI(AIGC)进入创作领域,表面上是一场工具革命,深层里却是一场认识论危机。

过去几十年,数字创作工具(Photoshop、Premiere、After Effects)的逻辑从未改变:工具是惰性的,执行是线性的,结果是可预测的。创作者的"经验"之所以有价值,正是因为工具的不透明——只有老法师才知道某个参数调多少会出效果,这种经验是一种隐性知识(tacit knowledge),是门槛,是护城河。

AIGC 打破了这个逻辑。Midjourney、Sora、Runway、Seedance……这些模型不再执行指令,而是理解意图之后自主生成。你输入"一匹马在星空下奔跑",它给的不是"按照你的参数渲染",而是给出一个它认为符合描述的"答案"——而这个答案,每次都不同,且不可完全控制。

这一变化逼出了一个问题:当工具不再听你的,你还是创作者吗?

对这个问题的回答,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:

  • 一方说:"我是老法师,我的经验比模型强,AI 必须听我的。"
  • 另一方说:"我选择 AI,就是选择了一种重宇宙,我的角色是发现者,不是控制者。"

这不是风格差异,不是熟练度差异,是两种对创作本身的不同理解。本文的目的,就是系统地解剖这两种思潮。

二、控制型范式:我驯服 AI

2.1 哲学基础:工具理性的延伸

控制型范式的认识论根基,是工具论(Instrumentalism)在 AI 时代的延续。

在工具论的框架下,技术是人类意志的延伸,是达成目的的手段。一把锤子不会告诉你怎么敲钉子,一支笔不会替你写文章,一个 AI 模型——在控制型范式者看来——也不应该自作主张

这种思维有其深厚的现代性基础。从笛卡尔的"我思故我在"到启蒙运动对人类理性的高扬,西方现代性建立了一套以人为中心的世界图景:人是主体,自然是客体,工具是中介。创作者是主体,AI 是客体,作品是创作者意志的外化。这套框架运转了两百年,控制型范式者不过是把它平移到了 AIGC 场景。

2.2 实践逻辑:精密控制的生产线

在实践层面,控制型范式表现为对 AI 输出的全程把控

  • Prompt 工程师化:写 Prompt 如同写程序代码,要精确、要结构化、要减少歧义;
  • 迭代方向锁定:每次生成都设定明确的优化目标,"这个不对,再来";
  • 后处理主导:生成只是初稿,真正的创作在后期的精修、剪辑和合成;
  • 经验护城河:将创作者个人的审美经验转化为 Prompt 技巧,形成可出售的专业能力。

这一范式下,创作者的角色更接近导演而非"动手的人"——他不需要自己渲染,但必须精确告诉渲染引擎要什么。AI 是超级工人,创作者是老板娘/老板。

2.3 内在张力:控制的幻觉与经验的边界

然而,控制型范式存在一个根本性的自我矛盾:你无法真正驯服一个黑箱模型。

Diffusion Model 的工作机制是统计学习,不是规则执行。你以为你在"控制"AI,实际上你是在通过大量试错寻找 AI 的行为边界。这种边界的摸索,恰恰证明了 AI 的不可完全预测性——而这正是涌现型范式诞生的认识论前提。

更深层的问题是:控制型范式将 AI 降格为"高级 Photoshop",在某种意义上浪费了 AI 的核心价值——它的涌现能力。当你坚持让 AI 按你的路径走,你实际上是在用新工具强化旧思维,错过了 AI 带来的真正的创作可能性空间扩展。

三、涌现型范式:我把机会给 AI

3.1 哲学基础:接受不确定性为创作前提

涌现型范式的认识论根基,是建构论(Constructivism)复杂性思维(Complexity Thinking)的融合。

建构论认为,知识不是对客观世界的被动反映,而是认识主体与被认识对象之间交互作用的产物。AI 不是"反映"了你的 Prompt,而是以自己的方式理解了你的 Prompt。这种理解,混杂了训练数据中的模式、统计规律和模型权重中的隐性知识——这是人类创作者无法完全预判的。

复杂性思维则提供了另一个视角:复杂系统会产生涌现属性——整体表现出任何单一组成部分都不具备的特性。将这个逻辑迁移到创作:当你把创作机会交给 AI,你不是在委托执行任务,而是在激活一个复杂系统的涌现潜能

这不是放弃创作,而是重新定义创作:创作不是在画布上作画,而是提出正确的问题,然后在答案中找到珍珠。

3.2 实践逻辑:广度探索与敏锐筛选

涌现型范式的实践特征,与控制型范式形成了镜像对称:

  • Prompt 作为创意种子:不追求精确描述,而追求激活模型的有趣行为区域;
  • 批量生成 + 高效筛选:一次生成多组,从中选择最接近创作意图的一个;
  • 接受"意外的正确":当 AI 的输出超出了你的预设,这种意外不是失败,而是 AI 提供了你未曾想到的可能性;
  • 创作者转型为策展人:审美判断力从"动手能力"转向"选择能力"——知道什么是好的,比知道怎么做更重要。

这种范式下,创作者更接近矿工——挖开AI这座山,然后从万千碎岩中寻找那闪闪发光的东西。这个角色的核心能力变了:不再是执行精度,而是审美判断力 + 概念敏感度 + 跨界联想能力

3.3 内在张力:筛选者的权力与责任

涌现型范式也并非无懈可击。

当创作的核心变成了"筛选",一个问题随之浮现:筛选的标准是什么?如果筛选者的标准是模糊的、随意的,"AI创作"就沦为了随机掷骰子。另一方面,涌现型范式隐含了一个精英主义风险:如果所有人都依赖AI的随机涌现,谁来定义"好"的标准?

更深层的是署名与所有权问题。在控制型范式下,作品是创作者的意志延伸,署名是清晰的。在涌现型范式下,作品是人与AI共同涌现的产物——这个"共同"如何分割?这是一个尚未被认真讨论的法律与伦理问题。

四、两种范式的系统性比较

维度 控制型范式 涌现型范式
认识论根基 工具论 / 人类中心主义 建构论 / 复杂性思维
对 AI 的定位 超级工具,须被控制 创作伙伴,涌现之源
创作者角色隐喻 导演 / 工头 / 老法师 矿工 / 策展人 / 发现者
核心能力 指令精确性 + 审美经验 + 后处理 概念敏感度 + 审美判断力 + 跨界联想
对意外的态度 偏差,须纠正 信号,须识别
创作的定义 意志的执行与精确实现 在涌现中发现与筛选
代表风险 工具异化 / 浪费 AI 潜能 标准模糊 / 署名困境

五、深层分歧:创作主体性的两种命运

两种范式真正分叉的地方,是对"创作主体性(creative agency)"的理解。

控制型范式坚持主体性的完整性:创作者是意义的唯一来源,AI 只是执行通道。在这种框架下,AIGC 创作与传统创作在本体论上是同构的——都是"人通过工具表达意图",只是工具更高级了。

涌现型范式则承认主体性的分散:意义的来源不再是单一的,而是分布在创作者、模型、上下文之间。AI 的输出不是零意义的原材料,它本身就携带了模型对世界的理解——这是另一重主体的介入。

这场分歧没有简单的正确答案。但有一点是确定的:两种范式都可能是逃避。

控制型范式可能是一种防御机制——用"我是主人"来抵御 AI 带来的存在性焦虑,拒绝承认自己的经验正在被重新定价。涌现型范式也可能是一种偷懒借口——用"让AI来"掩盖判断力的缺失,把随机性包装成开放性。

真正有价值的创作,也许既不是纯粹的控制,也不是纯粹的放手,而是在两者之间找到一种批判性的张力——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意图,什么时候该接受意外。

六、结论:两种思潮,一个元问题

AIGC 视频创作中的两种思潮——控制型范式与涌现型范式——表面上关于如何使用工具,实质上是关于在 AI 时代如何理解创作、意义与人类主体性。这是一场没有裁判的辩论,因为它触及的不是技术问题,而是价值问题:你认为创作是什么?你想让 AI 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?

这不是一个可以一劳永逸回答的问题。每一位创作者,都需要在自己的实践中不断重新回答它。

而 AI,既可以是驯服的对象,也可以是涌现的伙伴。选择的背后,是你对创作这件事最根本的理解。

选择 AI,就是选择了某种重宇宙。但重宇宙里,你是主人还是探险者,决定了你将看到什么样的风景。

参考文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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